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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主题征文启事

2010-03-25 01:29:46 来源:国家税务局 作者:网络 【 评论:
摘要: 『发布日期』2010-03-23 2009 年 11 月 6 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2009 年第 1 号),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 14 项权利和应该履行的 10 项义务。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宣传,提

『发布日期』2010-03-23
 

2009116,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14项权利和应该履行的10项义务。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宣传,提升纳税人依法办税和权益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举办“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主题征文活动,并由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承办。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一、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为主题,记录、书写、阐述作者针对纳税人权利维护与义务履行方面的经历、见闻、感想、评论等。

 

(二)征文体裁不限,散文、诗歌、小说、随笔、通讯、评论均可,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力求富于时代特色和文学感染力。

 

(三)征文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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