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税警联合查获了一起利用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注册虚假公司套购发票案件。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税局江苏路分局在审核某公司购买发票手续时,发现《纳税人普通发票领购、验旧申报单》备注栏里的国税局领导和税务审核人员的签
套购发票受处罚
2009-09-18 17:46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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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税警联合查获了一起利用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注册虚假公司套购发票案件。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税局江苏路分局在审核某公司购买发票手续时,发现《纳税人普通发票领购、验旧申报单》备注栏里的国税局领导和税务审核人员的签字均系伪造。随后,新市区国税局将此案移交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
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税务稽查人员对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抓获了倒卖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捣毁窝点1个,当场收缴各类发票153份,其中新疆版增值税普通发票149份(真票87份、假票62份)、广东版3份、北京版1份、地税服务业发票l份、建筑安装业发票l份,各类伪造公章14枚、私章7枚。
经查,2007年2月~2009年1月,王某等人为了牟取私利,采用购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提供虚假注册资金等手段,相继注册了10家空壳公司,从税务机关套购发票后倒卖。他们一般先成立2家~3家公司套购发票,为逃避打击,经营不长时间就成立新公司,注销老公司,进行发票倒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