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税款的背后
前不久,山东省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干部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一个“小”发现中为国家挽回了4000多万元税款。
2009年6月,青岛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干部对某进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子午胎内的钢帘线,原料自韩国保税进口。检查组对该企业的进料、生产、销售、会计核算、免抵退税申报等进行了系统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2005年以来,该企业的产品存在大量内销情况,原本计划用于出口产品的免税进口料件,很大一部分用在了内销产品上。
该企业财务人员由于不熟识税法中,只有出口货物才享受免抵退税规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会引起免抵退税税款的变化。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该进料加工企业免税购进原材料时,按照购进法计算,全额计入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后来,其中一部分免税购进材料加工成的货物没有出口而是转成了内销,购进时计算的“抵减额”就比真正能够抵减的要大。实际上虚增了免抵退税额,造成税款流失。
如果免税进口料件用作内销或其他,被海关部门补征了关税和增值税,该企业在当期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申报时,必须对上期的申报数据进行调整。因此,税务人员重新计算了这家企业的税款,自2005年12月~2009年5月,这家企业合计共应补缴增值税竟有100多万元。该企业会计主管很是惊讶,不知不觉中漏缴了这么多税款,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免抵退税的政策理解以及免抵退税系统的操作出现了偏差,于是该企业立即补缴了相应税款。
对这户企业的检查结束了,然而对这次检查结果的反思并没有结束。税务人员分析认为,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近年来我国的出口受到了严重影响,而国家刺激内需的财政政策效果开始显现,不少进料加工企业的产品都转为了内销,免税进口料件用作内销产品的情况很多。而该行业免抵退税政策自实行以来,国家进行了几次改革,原来的免抵退税虚拟进项手工记账,改为了网络电子系统自动申报计算,不少企业财务人员还不能熟练掌握,很可能使这种漏缴税款的情况大面积存在。
于是,该局马上选取了10多户进料加工企业进行调研。调研结果证实了检查组的推测,有8户企业存在以上情况,存在问题率在70%以上。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该市1000余户进料加工企业在稽查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共追缴税款4000多万元,为国家财政挽回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