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虚开发票案3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虚开发票涉及全国26个省,数百个单位,涉案金额达3.9亿元,抵扣税款750多万元。记者30日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个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21日审结,3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自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间,李伟伙同张强、李涛、吴敏(另案处理),先后在铁岭县白旗寨乡、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普乐堡镇、开原市三家子乡、开原市松山堡乡虚假注册成立四个运输公司,以此向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李伟等人以公司是“招商引资”企业为由,从当地乡(镇)财政部门骗取从营业税中返回给企业的奖励款,并非法占有。另外,张峰等5人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间,通过介绍他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法院认为,李伟、张强、李涛以虚开运输发票赚钱为目的,虚假注册成立运输公司,在与受票单位无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运输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为此,认定李伟、张强、李涛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张峰等5人也犯同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